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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监管大年”:齐抓股债连发三箭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作者:goldportcap | 发布时间: 2016-11-24 | 2204 次浏览 | 分享到:
创新与监管,往往是资本市场“跷跷板”的两极。在经历了去年的股市危机之后,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监管层在鼓励创新方面更为谨慎,对于A股、新三板、债市三大领域的监管宽度和深度则层层加码。
中国证监会上周五公布了首批IPO(首次公开募股)专项检查成果,同时发布了公司债现场检查工作的指引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随后又推出了新三板的“退市规则”。上述三项举措皆是市场监管常态化的体现,也是激活市场优胜劣汰功能的尝试。
“监管大年”,这是许多业内人士对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上任第一年的评价。《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刘士余近期赴天津、山东、上海等地调研时都在强调市场监管。有机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刘士余日前赴中信证券调研时明确强调,要加强对A股及新三板市场的监管。
IPO“打假”
欺诈发行与信息披露违法是A股市场中的“顽疾”,又是注册制改革要求下,每一任证监会主席都必须面对的问题。今年上半年,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随后证监会又于6月份专门部署了“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执法行动”。
经过4个月的稽查,首批“打假”成果上周五公布。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证监会稽查部门近日决定对IPO申报企业龙宝参茸及粤传媒、*ST烯碳、*ST盈方、匹凸匹、美丽生态等6家上市公司正式启动立案调查的行政执法程序。这是专项执法行动以来,进入正式立案程序的首批案件。
“从核查掌握的线索情况来看,相关发行人、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重大嫌疑。”张晓军表示,问题主要集中在八个方面,包括招股说明书涉嫌虚假陈述、重组标的企业涉嫌欺诈发行、有关收购的披露文件涉嫌未披露重大债务和对外担保事项、涉嫌虚构境外子公司业务等冲销母公司巨额财务亏损、涉嫌通过虚构应付款项或虚增其他应收款项抵销业绩下滑、涉嫌在对外投资等业务活动中隐瞒重要财务信息、涉嫌未及时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发生的重大变化、涉嫌迎合市场炒作热点等。
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运行规则的核心,监管层已经发现,违规披露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不法关联交易、违规资金占用、恶性利益输送等严重违法犯罪线索,违规披露的根源是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内部管理流程混乱、风险内控流于形式、合规披露意识淡薄。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追责全面”的调查思路,证监会接下来除了对上述6家公司进行检查,相关的保荐、审计评估和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也将面临全面核查。
从近期的监管动作来看,证监会在总结个案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常态化监管制度的思路越来越明确。本轮执法行动正是在前期集中查处6家审计评估机构、严查欣泰电气及其中介机构、终止审查17家首发企业等一系列净化IPO市场环境的举措之后,形成的常态化专项执法工作。
债市防风险
先抓个案,再形成规则,净化IPO的思路也体现在了公司债的监管上。
证监会上周五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工作指引》(下称《指引》),对公司债发行人的现场检查工作进行规范,统一检查及处理标准,提高现场检查效率,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指引》明确了检查对象的选取方式,确立了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的专项检查及“双随机”抽查(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公司均为随机抽取)等机制;结合公司债券的特点和风险因素,确定了现场检查的内容与方法,列明了现场检查中应关注的重点方面及可采取的具体检查手段。
证监会还明确了进场准备、实施检查、结束检查三个阶段应开展的具体工作事项和工作要求;框定了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针对性措施的相关原则和分工安排。
据张晓军介绍,这是在总结前期现场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一步规范文件。有机构人士今年9月告诉本报记者,监管层正在组织现场检查,该消息也得到监管层内部人士的确认。
该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证监会收紧交易所债市监管不是偶然,而是今年以来“监管组合拳”的一个部分。从IPO专项检查到债市检查,监管都在控制风险、收紧约束。“最近山东、安徽、江苏、天津等多地证监局都在进行债券市场的检查。”他表示,监管人员不是走过场,进场检查还要查底稿,如果一家机构本身没什么问题的话,也至少要一周左右的时间。
“市场上看到一些检查的消息爆出来,往往容易认为是突发的检查,但实际上都是布局很久的工作。”上述内部人士还告诉记者,从去年底开始,对债券市场的全面检查就在进行,由于当前的检查对专业性要求都很高,除了稽查人员,证监会内部的财务专业人员等也会配合进行检查。
证监会2015年9月部署各证监局对辖区内部分公司债券发行人开展了首次现场检查工作,31家证监局检查105家公司。用了7个月的首次检查发现了很多问题,涉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特别是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证监会发现存在募集资金挪用、转借他人的情形,以及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外汇、结构性存款或暂时转存至其他银行等问题。最终11家公司被证监部门作出处罚。
《指引》的下发正是为了形成较为完善的日常监管体系,特别是形成常态化的现场检查制度。
新三板提质
从扩容开始,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就呈爆发式增长。截至2016年10月20日,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数量已达9216家,且仍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不过,目前监管层的态度正从鼓励挂牌向提升存量质量转变。
有券商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刘士余近期到中信证券调研时,表达了要加强新三板监管的态度。
上周五晚间,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新三板推出了“退市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
股转公司表示,出台《实施细则》的背景,是自全国股转系统扩大试点至全国以来挂牌公司数量快速上升,海量市场规模已经形成。所以,股转公司将允许挂牌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同时为健全市场自净功能,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对于不符合挂牌维持条件,以及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挂牌公司“强制摘牌”。
《实施细则》的中的退市规划,与A股市场在制度设计理念上非常接近。“强制摘牌”主要覆盖五大类企业,即信息披露严重失信、欺诈挂牌、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重大违法的挂牌公司。
由于新三板挂牌门槛较低,对财务指标要求不高,有业内人士称之为先行“注册制”。不过,随着挂牌企业即将破万,股转系统也提出了财务指标要求。
股转系统今年9月9日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明确挂牌准入涉及的负面清单管理、国有股权批复形式、资金占用、军工涉密、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挂牌问题。其中的负面清单就包括对于公司财务情况的要求。